敬告投资者: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相关销售机构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载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产品,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销售机构通过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官网、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向已注册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介的除外”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中电投先融(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融资管”)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已注册的特定客户宣传推介相关产品,且只向合格投资者销售相关产品。
投资者如有意投资相关产品,需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之规定,即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个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如为单位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如为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